郴科发201928

 

关于开展2019年科技创新券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郴州市科技创新券试行办法》(郴科发〔201721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要求,开展  2019年科技创新券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且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二、支持范围

2019年重点支持申请单位在申领年度内与科技创新活动相关的检验检测、科技查新、科技成果评价、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省级受理)过程中的财务审计、研发设计等科技创新服务工作。同一具体业务已享受其他科技政策的,不重复兑付。

三、支持额度

科技创新券资助的单位每年的科技创新券申请额度暂定2万元和5万元两种类别,有效期为自然年度1年;兑付金额为经专家认定的票面金额的50%,不超过申请单位当年的申领额度。

(一)凡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申请单位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且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单位,可申请2万元额度;

(二)凡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可申请5万元额度:

1.上年度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6件;

2.上年度取得科技成果评价1项;

3.上年度研发投入达到5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登录http://222.242.129.90/Default.aspx,进入系统注册后(已注册的单位可以直接填报)按要求填报郴州市科技创新券申请表(附件1),提交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未进行网上填报的科技创新券申请,一律不受理。

(二)纸件材料包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一部分为兑付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1.郴州市科技创新券申请表(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年度研发投入证明;

4.上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级受理)财务审计报告、专利授权证明、科技成果评价等证明。

兑付申请材料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申请企业委托书;

2.科技服务合同;

3.有效发票及支付凭证(票面时间为2018108-2019731日);

4.相关佐证材料(科技检验检测报告;科技信息检索报告;科技成果评价报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级受理)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设计报告等)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统一装订成册,请勿用塑料制品装订。报送纸件资料的同时提供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发票及支付凭证、服务合同原件核验。

四、申报说明

科技创新券申请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2日,纸件集中受理时间为81—2日,逾期不受理。

五、申报受理科室

科技成果与技术合作科 

联系电话:0735-2882693  联系人:刘贵

                           

附件1.郴州市科技创新券申请表.docx

     

郴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7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