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科发〔2019〕28 号
关于开展2019年科技创新券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郴州市科技创新券试行办法》(郴科发〔2017〕21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要求,开展 2019年科技创新券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且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二、支持范围
2019年重点支持申请单位在申领年度内与科技创新活动相关的检验检测、科技查新、科技成果评价、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省级受理)过程中的财务审计、研发设计等科技创新服务工作。同一具体业务已享受其他科技政策的,不重复兑付。
三、支持额度
科技创新券资助的单位每年的科技创新券申请额度暂定2万元和5万元两种类别,有效期为自然年度1年;兑付金额为经专家认定的票面金额的50%,不超过申请单位当年的申领额度。
(一)凡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申请单位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且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单位,可申请2万元额度;
(二)凡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可申请5万元额度:
1.上年度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6件;
2.上年度取得科技成果评价1项;
3.上年度研发投入达到5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登录http://222.242.129.90/Default.aspx,进入系统注册后(已注册的单位可以直接填报)按要求填报郴州市科技创新券申请表(附件1),提交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未进行网上填报的科技创新券申请,一律不受理。
(二)纸件材料包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一部分为兑付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1.郴州市科技创新券申请表(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年度研发投入证明;
4.上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级受理)财务审计报告、专利授权证明、科技成果评价等证明。
兑付申请材料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申请企业委托书;
2.科技服务合同;
3.有效发票及支付凭证(票面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2019年7月31日);
4.相关佐证材料(科技检验检测报告;科技信息检索报告;科技成果评价报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级受理)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设计报告等)。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统一装订成册,请勿用塑料制品装订。报送纸件资料的同时提供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发票及支付凭证、服务合同原件核验。
四、申报说明
科技创新券申请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日,纸件集中受理时间为8月1日—2日,逾期不受理。
五、申报受理科室
科技成果与技术合作科
联系电话:0735-2882693 联系人:刘贵
郴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