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科技、财政、税务、统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深入实施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激励我省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实现创新发展,根据《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办法》(湘财教〔20181号)和《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湘科发〔2018139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和标准

 

(一)奖补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

 

2.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和2020年度奖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备案工作的通知》(湘科计〔20216号)要求,完成备案并审核通过。

 

3.20192020两个纳税年度均已按要求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4.规模以上企业应按统计部门要求完成研发报统及核准。

 

5.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二)奖补标准

 

1.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且考核优秀的企业、首次纳入奖补范围的企业,按2020年度比2019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计算,年度奖补最高1000万元。

 

2.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企业,按2020年度比2019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计算,年度奖补最高500万元。

 

二、申报时间

 

企业线上填报时间:2021519:006417:00

 

三、申报内容

 

为落实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最多跑一次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奖补申报全部实施网上申报及审核,全过程痕迹化管理,不接收纸质材料报送。符合奖补申报条件的企业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87.55/egrantweb/)完成无纸化在线申报。

 

1.填报内容

 

2021年度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更新并完善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规模以上企业完成研发报统情况、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且考核优秀等系统信息。

 

2.填报流程

 

企业凭单位管理账户、密码登录企业研发财政奖补申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和数据,完成奖补申报。

 

四、奖补审核

 

1.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受理辖区内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材料,使用主管单位账号登陆奖补申报信息系统,完成企业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未通过的企业可申诉补充提交材料,线上受理申诉截止时间为611日。

 

2.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统计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使用各自主管单位账号登陆奖补申报系统(账号由省科技厅统一配置),逐一审核企业申报材料,核定拟奖补企业名单及补助额度,对审核未通过的企业退回并说明原因,线上审核截止时间为618日。审核完成后,导出《2021年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审核汇总表(×县市区)》(附件2),625日前联合行文上报市州科技、财政部门。

 

3.市州科技局汇总县市区上报材料,会同同级财政、税务、统计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使用各自主管单位账号登陆奖补申报系统,逐一复核拟奖补企业名单及补助额度,对审核未通过的企业退回并说明原因,线上审核截止时间为629日。审核完成后,导出《2021年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审核汇总表(×市州)》,79日前联合行文上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4.通过市州审核的企业,导出带水印的《2021年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79日前交市州科技部门(一式二份)。

 

五、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要提前熟悉填报流程,按照属地原则,对应选择主管科技、税务、统计部门,准确填报相关信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数与规上企业研发报统数应如实填报,与企业有关研发支出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研究开发费用对应,避免因填报信息不全、不准确、不真实导致审核不通过。

 

2.申报企业必须对申报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和时间节点在网上完成提交,一旦提交不予更改,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请市州、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好业务咨询工作,并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和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奖补政策。省直管县科技、财政、税务、统计部门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完成审核后,联合行文上报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单独设有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的市州高新区、经开区可受理材料、完成初审,联合行文上报市州科技局、财政局。

 

4.请市州、县市区科技、财政、税务、统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审核推荐上报工作,并对各自审核结果负责,逾期未审核推荐上报的不予受理。

 

六、咨询联系方式

 

系统支持:073188988619(省信息所信息中心)

 

受理部门:073188988995(省信息所统计分析中心)

 

主管处室:073188988810(省科技厅资配处)

 

          073185165759(省财政厅科教处)

 

          073185579162(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073182213940(省统计局人口社科处)

 

各市州咨询联系方式见《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和2020年度奖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备案工作的通知》(湘科计〔20216号)

 

报送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科技大厦7710

 

邮箱地址:hnst-kjtj@kjt.hunan.gov.cn

 

 

 

 

附件:附件1.doc2021年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样表)

      附件2.doc2021年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推荐汇总表(××市州县市区)

 

      附件3.doc关于负面清单行业企业申请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的情况说明

 

      附件4.pdf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及财政奖补工作流程图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统计局

 

20213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