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郴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9〕44号)精神,扎实推进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创新示范区”)建设,根据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会议工作部署和《支持郴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19〕46号)要求,现就2019年度创新示范区项目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重大瓶颈技术研发。突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绿色发展”的建设主题及其发展瓶颈问题,组织实施一批对创新示范区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的重大创新项目。重点支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高效开利用、尾矿尾渣资源综合利用、流域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

2、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围绕创新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研发和推广一批关键技术、核心产品和重大装备。重点支持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稀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固废资源化、非金属矿产(碳酸钙、硅石等)高值利用、高端农林牧副渔、旅游休闲康养等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发展壮大。

3、核心创新平台建设。结合创新政策改革试点示范,定向支持建设一批对在创新示范区具有战略支撑性的科技创新平台。重点支持建设产业创新研究院、亚欧水资源研究利用和合作中心郴州分中心,以及相关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4、创新品牌建设与决策咨询。围绕郴州创新示范区的品牌打造,支持开展可持续发展高峰论坛、绿色科技成果推广活动、政产学研金介融合新模式示范。围绕创新示范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创新环境改善、创新指标提升等,组织开展重大发展战略研究和重大决策咨询活动,重点支持研究在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下,郴州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辣椒小镇发展策略、精铸小镇发展策略等。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2019年度项目申报采取线下申报和线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各项目申报单位先线下填写向郴州市科技局提交纸质件,郴州市科技局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核所推荐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并对此负责。郴州市科技局根据形式审查结果,会同财政局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汇总表,联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2、线上补报。省科技厅联合郴州市政府组织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正式立项的项目,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http://61.187.87.55/)进行在线补报项目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重大瓶颈技术研发项目、核心创新平台建设、创新品牌建设与决策咨询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在湖南省境内注册并成立一年以上,且必须在创新示范区实施相关项目(平台)并转化项目成果;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在郴州市内合法注册并成立一年以上(以指南发布之日起算)。所有项目牵头单位均要求是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其他社会组织等。

——项目项目强调联合攻关,原则上申报项目均应联合郴州市以外的高水平团队进行申报,并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各自任务分工,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团队成员应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未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纳入国家科技统计制度的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申报书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研发投入情况遵照《统计法》和《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要求,按规定途径、标准完成年度研发经费(R&D)统计上报。优先支持自身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牵头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有关条件符合具体指南要求。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项目负责人可牵头1项参与2项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创新人才、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除外)。

——为落实项目承担单位主体责任,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

——项目负责人将在项目实施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应当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3、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实施期由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技术成熟度、实现目标的难易程度科学提出,原则上重大瓶颈技术研发项目为3-5年,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项目为2-3年,核心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为3-5年,创新品牌建设与决策咨询项目为1-2年。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2、国际合作项目的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合作外方所在国家(地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提供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3、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实验动物的,应当严格执行《湖南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相关规定。

五、申报时间

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项目(平台)实行常年征集需求,定期申报,分批统一受理评审和立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截止2019年12月10日,12月11日起申报的项目纳入下一批进行评审。

六、咨询方式

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1-88988619

社会发展处咨询电话:0731-88988881

项目申报咨询QQ群:468061324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  邮编:410013

 

附件:关于申报2019年度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项目(平台)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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