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科发〔2019〕26号
关于开展2019年郴州市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明确2019年郴州市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符合《郴州市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申报要求(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登陆郴州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按照通知要求网上提交相应附件证明资料。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郴州经济开发区或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区域内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和材料初审。经推荐单位同意,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申报资料并装订成册,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
三、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登录http://222.242.129.90/Default.aspx,进入系统注册后按要求填报(已注册的单位可以直接填报)。未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一律不受理。
(二)纸件材料包括:
1.《郴州市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见附件1)。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郴州市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无效;
2.可行性报告。格式参考《郴州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可行性报告提纲》(见附件2);
3.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统一装订成册,请勿用塑料制品装订。
四、申报说明
郴州市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日,纸件集中受理时间为8月1日—2日,逾期不受理。
五、申报受理科室
科技成果与技术合作科
联系电话:0735-2882693 联系人:刘贵
郴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2日
附注: 《郴州市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郴州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可行性报告提纲》在系统申报填写完毕后会自动生成,无需线下填写。同时也必须使用系统生成的文件打印盖章后提交纸质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