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工局,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中间试验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中的催化促进作用,根据《关于推进科技成果中间试验转化工作的意见》(郴办发〔2019〕8号)文件精神,现就中试项目和基地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在郴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技术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目录 ;
(三)具有中试所需的试验、试制等设备场地和设施,具有完整的试验资料(包括试验规模、技术指标、时限要求、资金投入情况等),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四)申报中试基地需拥有行业内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设备,和扩大工程实验必需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的能力,能够承担同类技术项目中试和工程化产业化配套协作工作。
二、征集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征集表(附件1、2)并加盖公章,于12月30日前报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审查后,于12月31日将纸质扫描件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英健
电 话:2880516
邮 箱:czkj2888243@163.com
附件1. 附件1. 中试项目征集表.doc
郴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