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我局规划技术定向服务项目招投标工作,择优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优秀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采购代理事宜。
一、代理机构要求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需有在湘工商注册5年及以上),并在湖南省或郴州市财政部门服务招标代理机构目录备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⑵近3年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招标管理规定未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⑶近3年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二、代理机构报名所需证明材料
⑴政府采购代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副本查验后退还,省外企业参与投标的,提供在湘工商注册登记的有效证明文件)。
⑵近3年来,没有因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书面声明。
⑶公告要求的业绩及信誉证明材料:①代建单位招标代理合同和代建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②提交2019年度真实完整准确的会计报表。
⑷明确表示响应本次比选公告要求,愿意参与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代理申请书。
⑸招标代理工作简要计划安排:应按照代建制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提出招标代理工作开展的政策依据、总体设想、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并对招标代理活动固定成本进行合理测算,并相应准备提供测算依据,以备比选中查询核实。
⑹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亲自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证明材料递交方式和地点
证明材料需现场递交,地点为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23室,本次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报名,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密封,不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将拒绝接收。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13873580999,0735-2362002
四、代理机构选择方式
我局招投标委员会根据代理机构报名所提交的证明材料,通过评分的方式择优选择代理机构。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