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林业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郴州市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北湖区、苏仙区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郴州市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神,为规范2020年市本级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更好地发挥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生态优先、统筹兼顾、注重绩效、专款专用”的原则,自愿申报。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生态郴州建设项目承办主体单位,包括市林业局直(属)各单位、苏北两区林业主管部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等。
三、支持内容
生态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自然保护地建设、以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或国家、省林业主管部门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等四大方向。
四、支持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的单个项目投资额在10万元(含)以上。
2、符合《郴州市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郴林〔2019〕75号)规定的支持范围。
3、突出自然保护地建设,开展城区周边、绿化抚育工程、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廊道建设等。
五、申报程序
(一)市本级项目由申报主体直接向市林业局申报,提供申请报告和项目文本及项目相关材料,市林业局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对市本级项目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北湖区和苏仙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项目申报。对辖区内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同时,将审核合格的项目申报资料行文推荐上报市林业局,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三)市林业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对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现场查验,组织5人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对市本级和两区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形成每个项目的综合评审意见和结果,并将评审结果向市财政等有关部门通报。
(四)评审合格的生态郴州建设项目通过市林业局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后拟定入围支持项目方案,并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年度资金安排情况拟定资金分配方案,呈分管市领导审批,审批通过的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由市林业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郴州日报》上公示7日。
六、资料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项目申报材料应由封面、目录和相关材料组成,并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印章。资料一式两份上报市林业局。
1、市本级有关单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北湖区和苏仙区林业主管部门行文的资金申请报告。
2、2020年市级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市林业局联系人:刘艳艳 电话:2298033
邮箱:jckczs@163.com
市财政局联系人:罗贤祯 电话:2371263
郴州市林业局
2020年6月28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郴州市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郴林〔2020〕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