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

 

 

科普基地是充分挖掘和发挥社会科普资源,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科普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升科普服务能力,切实发挥科普基地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我厅拟对全省省级科普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02-2003年两批次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2004年以来十三批次省级科普基地。

 

 

二、评价方式及内容

 

 

1.评价方式:采取依托单位自评与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2.评价内容:主要围绕科普基地组织管理情况、场地设施与科普活动开展情况、工作队伍、经费保障及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价。

 

 

三、工作组织实施

 

 

1.单位自评。各科普(含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开展绩效自评并填写绩效自评表(见附件),于2020年5月22日前,统一反馈至省火炬创业中心。

 

 

2.专家评价。省火炬创业中心组织专家开展绩效评价,必要时对部分基地进行现场考察。根据单位自评和专家评价情况形成评价报告,按程序报批。

 

 

3.结果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80(含)-100分为优秀,60(含)-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价为优秀等级的给予一定的后补助,并在科技计划项目、人才申报时给予优先考虑;优秀、合格等级的保留科普基地称号;不合格等级的给予半年时间整改,半年后仍评价为不合格等级的取消科普基地称号。对于不配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科普基地,直接取消科普基地称号。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绩效评价资料,并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2.专家和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联系方式:省火炬创业中心  朱月明0731-88988006

 

 

材料报送:长沙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1楼1116室

 

 

 

 

附件:省级科普(含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绩效评价表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