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郴州市土地卫片执法数据分析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土地卫片执法数据分析技术服务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 |
郴州市土地卫片执法数据分析技术服务 |
1 |
250000 |
3.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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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郴州市土地卫片执法数据分析技术服务 |
符合省、市行业规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1. 对郴州市2020季度、月度土地卫片执法数据进行分析;
2. 对相关数据的矢量套和、表格图件的分析,协助判定相关数据;
3.对省自然资源厅返回的分析数据,进行技术指导,协助完成相关数据在线分析工作。 |
按合同约定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承担过土地卫片执法数据分析技术服务
4. 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一律不允许参与投标。
2.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持有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为事业单位,只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5. 《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 投标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见附件)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 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 6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青年大道6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23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