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科发〔2019〕27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技术交易补贴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7〕18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技术交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决定开展2019年度郴州市技术交易补贴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后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向郴州市企业输出科技成果的在郴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
2.接收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个人等的科技成果并进行转化的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北湖区、苏仙区(以下简称四区)企业。
3.技术交易补贴项目范围: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发生的技术交易。
二、支持额度:
1.向郴州市企业输出技术成果的在郴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按技术合同交易金额补助1%(最高不超过10万元)进行补助。
2.对接收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个人等的科技成果并进行转化的四区企业,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2%(最高不超过20万元)进行补助。
三、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登录http://222.242.129.90/Default.aspx,进入系统注册后(已注册的单位可以直接填报)按要求填报《郴州市技术交易补助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未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一律不受理。
(二)纸件材料包括:
1.《郴州市技术交易补助申请表》;
2.规范有效的技术合同复印件及认定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3.技术输出单位提供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发票(记账联)和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技术接收企业提供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收款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和本单位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统一装订成册,请勿用塑料制品装订。
四、申报说明
技术交易补贴常年接受网上申报,集中分批给予拨付。网上申报时间截至2019年8月2日,集中受理时间为8月1日—2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合作科:刘贵 0735-2882693
附件: 郴州市技术交易补贴请表.docx
郴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