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工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普示范基地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升公众科学素养,根据《郴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暂行)》(郴科发〔202115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郴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法人单位,且所从事的业务具有明确的面向公众的科普内容。

二、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在郴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222.242.129.90)按提示注册,各推荐单位在系统审核通过。已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

2登录系统后选择:菜单栏项目申报新增项目,在新的页面中选择:主管科室政策法规与监督诚信科,项目计划类别科普基地,项目类别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名称统一填写为科普基地名称,其余信息按提示如实填写。保存后继续上传文件,在附件上传页面,通过生成项目申请书模板文件,下载后填写完毕,盖章后扫描制作为PDF上传,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再返回项目列表页面,项目提交。

3.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所辖区有关单位的申报予以审核,推荐;在申报表县(市)区管理科技的主管部门意见栏签字、盖章。市属单位申报的,直接按要求流程推荐后报市科技局。

三、申报提交材料

1.《郴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报表》(管理平台上生成项目申请书模版填报)。

2.其他相关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科普年度工作计划、活动资料、管理规定、财务报表、科普经费投入情况,被认定为行业科普类基地的文件等)。

3.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编制好目录、页码后装订。

四、评审与授予

1.根据《郴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评审结果将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2.经评审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由市科技局授予郴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称号,有效期为三年。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时间要求:系统推荐及纸质材料接收截止为49日。

3.纸质申报材料递交地点:郴州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苏仙区中行路11号办公楼202室),联系人:陈志刚,联系电话:2223880

4.系统使用及政策咨询:罗习伟,联系电话:2883489

 

 

                                                郴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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