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科协发[2021] 2 号

各镇(街)科协,各县级学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县科协科普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科协发【2020】10号)和《关于印发<长沙县科协科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长科协发【2021】1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着力提升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和城市居民应用科学知识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助推乡村振兴,践行“三高四新”战略,做好2021年度长沙县科协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21年长沙县科协科普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

一、申报类别

根据《长沙县科协科普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度长沙县科协科普项目分为专业技术学会协会、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特色科普活动、小微企业科技创新转型提质等五个计划类别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长沙县行政区域内(含经开区小微型企业)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村、社区、学校等非营利性单位、组织,经合法注册登记的其它社团、机构、组织等)。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环保污染事故;近三年内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往年承担项目未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存在不良信誉记录的五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2.申报单位须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3.项目单位应具备实施项目的工作条件和专业人员,熟悉本领域前沿发展动态。

4.申报项目应符合本指南中规定的“项目类别”。

5.项目立项的依据充分、目标设置科学、实施方案具有可行性、预算分配合理。

6.项目申报要立足科协工作职能,有利于科协事业发展;示范性、引领性、前瞻性、创新性强,具有可以预见的实施前景和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三、申报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根据本指南要求,向镇(街道)、经开区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同意后,按要求填写好相关表册,与方案、实施情况、资金投入情况或资金预算等相关资料,一并交镇(街道)、经开区或主管部门初审。

2.初审。镇(街道)、经开区或主管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五个一票否决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由镇(街道)、经开区或主管部门将材料于3月31日前送达县科协业务部门。

3.审核。县科协根据部门初审结果组织召开县科协主席(扩大)会和专家评审会进行项目评审,会审结果和会审意见提交县科协党组审核,同时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部门监督。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符合本指南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2.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单位公章完全一致。

五、申报时间

项目全年一次性申报,项目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3 月31日下午5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程

联系电话:13316347637

地址:长沙县商务写字楼13楼(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

附件:

1、长沙县科协2021年科普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承诺书(模板)

3、项目申报须提交资料参考目录

 长沙县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3月5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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