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发改局、工信局、统计局、税务局,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经发局、统计事务中心、税务局:
  为持续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1年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类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按照《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类小巨人企业认定办法》(长工信中小发〔2019〕50号文件)(附件1)要求,2021年长沙市拟认定100家小巨人企业(具体申报名额请见附件2)。现就做好2021年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申报对象应突出以下申报重点: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一定发展成长性、技术创新性、配套发展融通性、产品区域特色性等属性的中小企业;
    2、符合“专精特新”发展方向,在细分领域具有一定标杆性,有可能培育发展成为细分领域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的中小企业;
    3、22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中发展质量较好的中小企业;
    4、经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海归企业家等创办的中小企业;
    5、已入选国家级、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类小巨人企业的中小企业。
    二、申报主体
    企业申报市小巨人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相关划型标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不含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孙)公司,以长沙市统计局“四上”企业库信息为准);
    2、企业是规模以上工业和信息化类企业(以长沙市统计局“四上”企业库信息为准);
    3、截止至申报日当天,企业须无失信记录;
    4、企业上一年度实缴税金(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之和)应达到100万元人民币;
    5、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主要生产工艺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或具有独特的地方特色,拥有1项以上省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或是地理标志产品。
    三、申报流程
    1、企业向所在国家级园区经发局或区县(市)工信局申报并提交纸质(盖章)申报表(附件3)、纸质(盖章) 和PDF电子版“信用承诺书”(附件4);
    2、各国家级园区经发局、区县(市)工信局会同同级发改、统计和税务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发改部门审核失信记录,上传信用承诺书,统计部门审核是否属于规上中小微企业,工信部门审核是否属于工业和信息化类企业,税务部门审核上年度税收);
    3、各国家级园区经发局、区县(市)工信局于2021年3月31日前,会同同级发改、统计和税务部门联合行文向长沙市工信局报送本辖区内申请企业汇总表(同时提交电子版汇总表);
    4、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通知企业提交路演材料;
    5、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组织评审。


    附件:1、《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类小巨人企业认定办法》(长工信中小发〔2019〕50号)
          2、2021年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类小巨人企业申报名额表
          3、2021年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类小巨人企业申报表
          4、2021年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类小巨人企业信用承诺书
          5、2021年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类小巨人企业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
       市工信局:张新华 ( 电话:88666011、邮箱:csjwqyc@163.com)
       市工信局:张晓琳 ( 电话:88666452、邮箱:csjwqyc@163.com)
       市发改委:李 纯 (电话:88666375)
       市统计局:尹华平(电话:88667626)
       市税务局:周  民(电话:85118118-6410)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沙市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2021年3月5日